——來源於(yu) 中國電力新聞網
隨著近期火電上網電價(jia) 特別是非居民銷售電價(jia) 的提高,業(ye) 界判斷基於(yu) 火電銷售電價(jia) 而分攤的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上調條件已經成熟,並預期下半年即可上調。
對此,國家電監會(hui) 價(jia) 格與(yu) 財務監管部副主任黃少中6月22日表示:“上調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在政策上有合理性和必要性,未來肯定會(hui) 上調,但考慮到當前的通脹壓力,今年內(nei) 上調的可能性比較小”,他同時強調,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資金來源上,應堅持電價(jia) 附加和財政專(zhuan) 項資金兩(liang) 條腿走路,不應將壓力全集中在電價(jia) 附加上調上。
對此,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(hui) 副理事長孟憲淦表示讚同,他對本刊記者表示,“國家應該在財政上給予更有力的支持,光靠上調電價(jia) 附加,的確會(hui) 增加通貨膨脹預期壓力和用戶負擔。”
當前僅(jin) 能滿足70%的補貼資金需求
由於(yu) 日本核事故影響,我國正著手提高核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。據悉,“十二五”風電、太陽能發電裝機目標較之前“十二五”規劃綱要提出的均有較大幅度上升。其中“十二五”太陽能發電裝機目標由原來的500萬(wan) 千萬(wan) 提升至1000萬(wan) 千瓦,至2020年的目標則由2000萬(wan) 千瓦調至5000萬(wan) 千瓦。
由於(yu) 當前可再生能源發電較傳(chuan) 統能源發電成本高出不少,一直以來,由火電銷售電價(jia) 中分攤一個(ge) 專(zhuan) 門的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來推動其發展。但隨著可再生能源的迅速發展,該項電價(jia) 附加補貼的資金缺口也越來越大。
據孟憲淦介紹,目前電價(jia) 附加每千瓦時4厘錢的標準還是2009年調整的,而且相關(guan) 資金調配時效性較差,經常存在半年乃至一年的遲滯。
“4厘錢的補貼遠遠不夠,去年征收的100多億(yi) 的電價(jia) 補貼資金,幾乎全部被風電和生物質發電消化了,太陽能發電隻享受到了幾千萬(wan) 元,太低了。”而來自電監會(hui) 發布的報告也顯示,201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同比增長近50%,但去年征收的100億(yi) 元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補貼,僅(jin) 能滿足國內(nei) 企業(ye) 70%的補貼資金需求。
業(ye) 界冀望電價(jia) 附加補貼明年增至1分錢
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補貼的巨大缺口,引起了業(ye) 界的廣泛關(guan) 注。
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(hui) 理事長、國務院參 事石定寰在近期給國務院上報的一份名為(wei) 《加快發展光伏產(chan) 業(ye) ,保障中國能源可持續發展》的建議書(shu) 中就明確提出,“要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,為(wei) 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足夠的資金支持”。
如果每千瓦時4厘錢的電價(jia) 附加不夠,那多少才合適呢?黃少中在早些時候分析認為(wei) ,在當前的情況下可將可再生能源的電價(jia) 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時6厘左右,到“十二五”末的2015年再提高到每千瓦時8厘左右,到2020年左右再將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分錢左右。
根據孟憲淦的測算,按2010年全國3.4萬(wan) 億(yi) 千瓦時的售電量計算,如果提高2厘就意味著電價(jia) 附加資金多出68億(yi) 元,提高4厘則多出136億(yi) 元,翻了一倍多。很顯然,這對於(yu) 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是一項巨大的支持。
但以可再生能源學會(hui) 為(wei) 主的一批業(ye) 內(nei) 專(zhuan) 家認為(wei) ,黃少中的這一觀點仍有點保守。
石定寰上呈國務院的這份建議書(shu) 中提出,從(cong) 2011年起就應該將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水平提高到1分錢每千瓦時。
“這樣到2020年可以累積征集5000多億(yi) 元,就能夠有足夠的資金用於(yu) 支持太陽能、風力和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了。”孟憲淦也告訴本刊記者,如果現在的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由每千瓦時4厘錢上調至每千瓦時1分錢,這樣到2020年全國可以有5000億(yi) 補貼收入,其中太陽能可以分得1000億(yi) ,其餘(yu) 的風電、生物質能發電等分4000億(yi) 。這1000億(yi) 補貼大概可以支撐1億(yi) 千瓦的太陽能發電。
“政府的謹慎也是有道理的,畢竟現在通脹壓力很大,過大幅度的上調很困難,但從(cong) 推動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的角度,尤其是要實現國家新調整的、更大的風電、太陽能發電裝機目標,這樣的上調幅度是非常必要的。”
電價(jia) 附加上調明年或才能實現
業(ye) 界一直盼望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能在今年內(nei) 就實現上調,尤其是今年6月上調電價(jia) 後,業(ye) 內(nei) 人士都認為(wei) ,火電銷售電價(jia) 的上調,意味著從(cong) 中分攤出的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空間也被提高,電價(jia) 附加上調的條件也已具備,上調時間應該很快可以到來。
“6月份這次15省非居民用電價(jia) 格平均上調1.67分/千瓦時,從(cong) 中多分攤出2到4厘不是難事。”一位業(ye) 內(nei) 人士告訴記者。
但在黃少中看來,這個(ge) 時間可能要到明後年了。
“很顯然,對可再生能源的電價(jia) 附加調整,不會(hui) 單獨出台辦法,而是會(hui) 在某一次電價(jia) 調整中,作為(wei) 一攬子政策的一部分出來。而今年的兩(liang) 次上調電價(jia) ,都沒有涉及這一部分。根據當前的CPI指數和下半年的發展趨勢來看,今年進行第三次電價(jia) 調整的可能性很小,那麽(me) 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的調整也就很難了。”事實上,對於(yu) 這一結果業(ye) 界也已經感受到了。一位能源專(zhuan) 家向本刊記者分析,當前的電價(jia) 矛盾主要集中在煤電問題以及煤價(jia) 上漲帶來的“電荒”上,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缺口退到了次要地位,當務之急是解決(jue) 煤電矛盾。
盡管如此,黃少中仍然認為(wei) ,上調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是肯定的,即使今年不調,明年或者後年也可能會(hui) 上調。
財政支持要發揮更大的作用
黃少中在其公開發表的文章和其他場合多次強調一個(ge) 觀點,即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資金來源上,應堅持電價(jia) 附加和財政專(zhuan) 項資金兩(liang) 條腿走路,不應將壓力全集中在電價(jia) 上調上。
這一觀點得到業(ye) 界的普遍認同。事實上,當前我國在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途徑上,除了電費附加以外,還包括國家設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及由財政部力推的“金太陽工程”兩(liang) 種。
以金太陽工程為(wei) 例,財政部計劃未來幾年每年推進100萬(wan) 千瓦的光伏發電裝機建設,實際補貼資金超過100億(yi) 元。
但金太陽工程畢竟於(yu) 光伏發電一個(ge) 領域,而且主要為(wei) 屋頂利用形式,而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則由於(yu) 相關(guan) 機製不健全,還未發揮出應有的作用。對此,黃少中建議,國家應盡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。有關(guan) 部門應盡快落實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的規定,抓緊研究出台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管理辦法,明確可再生能源電價(jia) 附加免征所得稅的政策,減少附加補貼資金的縮水,統一規範管理原來的電價(jia) 附加資金和財政專(zhuan) 項資金,提高資金效率。
“還應該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輔助服務補償(chang) 機製。解決(jue) 的思路可以分兩(liang) 步走,近期可參照其他常規電源的做法,設立輔助服務補償(chang) 費用,對參與(yu) 調峰的水電、火電機組給予適當補償(chang) ,基本上是電力企業(ye) 之間內(nei) 部循環解決(jue) 。從(cong) 長遠看,應結合電力市場建設和發展,加大改革力度,逐步建立輔助服務市場,通過市場機製和辦法來解決(jue) 問題。”黃少中還建議。
對此,孟憲淦表示認可,現在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途徑是很多,關(guan) 鍵是能不能把現有的這些途徑都好好利用起來,發揮更大的作用。